第二十三章 看完了放回去,不能带走-《重回80:斗米换娇妻,我靠捕鱼发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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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四家已经停产了。

    李汉良的手指点在了第三家上面。

    场主叫郑广海。

    这个名字他记得。

    上辈子八十年代中期,郑广海是全市最大的淡水鱼苗供应商,后来生意做到了省里。此人精明、讲信用,但有一个特点——他只跟有本事的人合作。

    “同志,这个郑广海的鱼苗场现在还在出苗吗?”

    水产站的技术员翻了翻本子:“在。不过他的苗贵,比市面上高两成。你要是散户买苗,不划算。”

    贵两成。

    均价七分二一尾。两万尾就是一千四百四十块。

    贵了两百多块。

    但李汉良没有犹豫。

    “给我他的地址。”

    从县城出发,六十里路。

    李汉良没骑自行车。他在县城汽车站花了八毛钱坐了一趟到松花江方向的班车,在岔路口下了车,又走了四里土路。

    郑广海的鱼苗场比陈发根的大了三倍不止。三十多个鱼塘沿着河湾排开,塘埂上种着成排的柳树,水面下鱼苗密密麻麻。

    场子的入口搭着一个竹棚子,棚子下面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,光着膀子在劈柴。

    膀大腰圆,手臂上的肌肉一坨一坨的,不像养鱼的,倒像打铁的。

    “你找谁?”男人头也没抬。

    “郑广海郑老板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是。”

    郑广海把斧子插进木墩上,抬起头来打量李汉良。

    “买苗?”

    “对。两万尾。大黄鱼苗、鲫鱼苗、花白鲢混搭。”

    郑广海站起来,从竹棚的柱子上摘下一条毛巾擦了擦手。

    “不卖。”

    李汉良的脚步停住了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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